首頁 / 退貨及退款政策
本條款適用於閣下對本網店之瀏覽及使用、透過本網店向香港兒童綜合發展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訂講貨品。請在使用本網店之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閣下使用本網店或其中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並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條款及細則: -如要在本網店購物,您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如果未滿18歲,則需在父母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在本網店購物。 -本公司盡力確保本網店所介紹的貨品為最新有關資料及價格,以及存貨供應量,並保留權利更改貨品的價格而不作另行通知,所有訂單須視乎相關貨品的供應情況再作最後確認及處理。如任何貨品因缺貨而未能提供予顧客,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或提供相同種類及價格的貨品以供替代。倘若我們無法提供閣下訂單上的任何產品,我們會透過電話或電郵通知閣下。 送貨政策:我們的目標是按照您在訂單中要求的收貨地點以及在您的訂單結帳時我們指定的運送日期(在訂單確認中更新)將產品運送給您;如果我們預計無法在預計的運送日期送貨,我們將嘗試通知您。但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任何由於延遲運送而對您造成的任何損失、責任、成本、損害、收費或費用,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付款方法: -所有貨品之價值均以港幣計算。 -所有貨品價格以訂購當日所示為準。 -顧客可使用平台上所提供的付款方式付清有關款項。 -本公司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更改網上購物的付款方式而不作另行通知。 退貨及退款政策: 退貨安排/條件: - 除派送貨品與訂單所列明的貨品款式或數量不符外,所有貨品不設退換。 -如貨品因運送途中而影響其外觀狀態(如爛角或撞凹)但不影響其正常使用,恕不接受退換。 -已經使用、破損、修改或損毀之貨品,均不接受退換。 -貨品退回時均須保持其出售的原狀,即紙牌標籤和所有附有的內/外包裝等 -退換貨等問題, 需在收貨後3日內提出。逾時提出恕不予受理。 -退換貨需在收貨後7日內將貨品速遞寄回。逾時寄回恕不予受理。 -如未能於收貨日起計3日內提出退換貨等問題,則代表是次交易完成,恕未能再安排任何更換貨品事宜 流程: 1.顧客收到的貨品款式或數量如與訂單不同,麻煩請先將貨品拍照,並於收貨後3日內通知我們,逾期無效。 2.聯絡時請發送照片以說明所遇到的問題。 3.如屬符合退換安排之貨品,確認處理方式後,如需退回錯/壞貨, 請盡早(收貨後7日內)寄回。逾時寄回恕不予受理。 4. 如需退貨,請以順豐速遞寄回,煩請保留退貨投遞證明,如貨物寄失而又未能提供相關證明,寄失風險由買方自行承擔,我們將未能提供換貨或退款。 5.如因我們出錯,待我們確收退貨後,會安排重新寄出更換的貨品(包運費)。 6.如貨品已停售,我們將會安排退款。 我們必須收到所有退貨物品後,客戶才有資格退款或換貨。退款將在倉庫部收到及檢查退貨商品後處理,我們會按照您在付款時的方式處理退款。若您需要以其他退款方式退款,請聯繫客戶服務團隊。 本公司保留權利修改本條款及條件。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